生活中一定要知道的32条法律小概念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小概念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法律风险至关重要。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法律小概念。 首先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您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别人欠您钱,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三年内您没有通过合法方式去追讨,过了三年再去法院起诉,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您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 “不当得利”也是一个重要概念。它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例如,您去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多给了您一笔钱,这多给的部分就属于不当得利,您有义务返还。 “无因管理”同样值得关注。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比如,您看到邻居家的房子着火,为了避免火势蔓延,您帮忙救火并支付了一些救火设备的费用,您就可以要求邻居偿还这些费用。 “定金”与“订金”虽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 “肖像权”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商家未经您同意使用您的照片做广告宣传,就可能侵犯了您的肖像权。 “名誉权”也不容忽视。《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有人在网络上恶意散布关于您的虚假信息,损害了您的名誉,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只是众多法律小概念中的一部分,生活中还有许多其他法律概念也会对我们产生影响。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能让我们在面对各种情况时更加从容和自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