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6种可能表现是什么?


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肇事逃逸常见的6种可能表现及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种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比如张三开车撞了人,心里害怕担责,一脚油门就跑了,这明显属于肇事逃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但实际上,事故责任的认定并非由当事人自己判断。就算当事人觉得没责任,也应在现场配合处理。比如李四与王五车辆发生碰撞,李四觉得是王五的错,便直接开车走了,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第三种是存在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例如赵六酒后驾车撞车后,先弃车离开,后来又回到现场,即便他最终回到现场,其之前弃车离开的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第四种是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比如孙七撞人后把伤者送到医院,却既不报警,也不告知医院自己的身份等信息,然后悄悄离开,这同样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第五种是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这种情况本质上也是为了逃避后续的法律责任,属于肇事逃逸。比如周八把伤者送医后,留下虚假信息就走了,之后伤者家属根本联系不上他。 第六种是接受调查期间逃匿。在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时,当事人逃跑,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肯定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吴九在交警调查事故时,突然消失不见,这无疑构成肇事逃逸。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切不可心存侥幸而选择逃逸,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