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劳动者因治疗工伤所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同样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的内容。 然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接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该标准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最后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一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一定的月数。 综上所述,九级工伤赔偿是一个综合的体系,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标准和支付主体,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依据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