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调岗离职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公司原本干得好好的,突然就被要求调岗,新岗位和我之前的工作内容差异很大,我感觉这就是变相逼我离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是离职了,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是按什么标准赔?具体怎么算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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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调岗离职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金是对非自愿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月工资是5000元。按照规定,工作年限满3年,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也就是工作年限算4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4×5000 = 20000元。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被迫调岗的情况时,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尽量不要主动提交辞职申请,一旦提交就可能被认定为主动离职,从而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二是要尽可能取得公司调岗的书面文件,这些文件能作为公司调岗行为的证据;三是妥善保存过去的绩效考评记录以及一些量化的工作指标,虽然这些不能直接证明是否胜任工作,但可以作为间接证明,在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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