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离家出走,给小孩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我没和伴侣离婚就离家出走了,但每个月都给小孩抚养费,现在有人说我这样的行为构成遗弃罪,我很担心。我想知道,在给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不离婚离家出走到底算不算遗弃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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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弃罪的概念。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扶养”包含了提供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给等多方面内容。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遗弃罪的相关内容。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情况。 在不离婚离家出走但给小孩抚养费的情形下,不能简单地认定构成遗弃罪。因为给小孩抚养费,说明在经济方面履行了一定的扶养义务。然而,扶养不仅仅是金钱上的供给,还包括生活中的陪伴、照顾等。如果只是支付抚养费,而完全不履行其他的扶养义务,比如长期不看望孩子,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不闻不问,导致孩子的成长环境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遗弃行为。 但要构成遗弃罪,还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一般来说,情节恶劣包括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等情况。 所以,不离婚离家出走且给小孩抚养费通常不算遗弃罪,但具体情况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如果只是支付抚养费却严重缺乏对孩子生活的照顾和关爱,并且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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