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兑公示催告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手里有一张承兑汇票,但是不小心弄丢了。听说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的方式来保障我的权益,可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希望能了解一下承兑公示催告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过程大概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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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催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承兑公示催告是一种在票据丧失等情况下,失票人向法院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促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间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失票人需要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这里的失票人指的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日内裁定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支付人收到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接下来进入公示催告阶段。法院会在受理申请的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如果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会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与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一致,法院会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普通程序来解决票据权利争议。 如果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没有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总的来说,承兑公示催告是一个相对严谨的法律程序,失票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来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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