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工伤保险知识吗?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了或者得了职业病,工伤保险能给职工一定的保障。 首先,关于参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是这些范围内的单位,都有义务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其次,工伤保险费的承担问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而且缴费费率有不同标准,职工工伤保险按实名参保,费率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核定,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即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 0.4%、0.7%、0.9% 、1.1%、 1.3%、1.6%、1.9%。从事多种经营生产业务的用人单位,根据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确定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跨行经营的,按照较高风险行业确定基准费率。按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按工程总造价的1‰收费,用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另外,说说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时,需要进行认定才能享受相应待遇。即使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了补缴,经认定后也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这里“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还有,职工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后,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