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为员工买工伤保险?


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分为单位新参保和新进人员参保两种情况,具体介绍如下: **单位新参保**: - **前置要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 - **参保程序**: 1. 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2. 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3. 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 提交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以及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 5. 社保机构会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 **新进人员参保**: - **前置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 **参保程序**: 1. 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3. 核定缴费基数、缴费金额。 4. 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 5. 建立参保人员档案。 6. 缴纳审核认定的保险费。 7. 从次月起员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