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文物场所出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我有一处文物场所对外出租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否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政策,避免因为不清楚而产生税务风险,所以来问问到底要不要交这两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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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物出租税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概念。房产税呢,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于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般情况下,文物保护单位本身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是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文物场所用于出租,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出租行为属于经营活动,就不再符合免税条件了。所以,文物场所出租时,产权所有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当你把文物场所出租出去获得租金收入时,要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同时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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