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的事情,因为还没结婚,想着自己付首付然后自己还贷。但又担心万一以后结婚了,这个房子在法律上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婚前我这样买房自己还贷,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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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自己还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前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房,并且全程都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同时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 。像小李婚前自己拿出积蓄付首付买了房,之后一直用自己的工资还贷,房子也只登记在他自己名下,那这套房就妥妥是小李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是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打个比方,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后来房子增值了。要是离婚,房子可能会判给小张,但小张得给妻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另外,夫妻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是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婚后通过书面约定并公证为夫妻共有房产的,那自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工资收入、投资赚的钱等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就是明确属于夫妻其中一方自己的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或者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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