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企业所得税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款,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况及对应的分录。 如果是本年度退回,当企业在本年度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款时,这意味着之前多缴纳了税款。按照会计准则,需要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所得税费用。这里的“银行存款”科目表示企业实际收到的款项存入了银行账户;“所得税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冲减该科目意味着减少了当期的费用支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应根据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费用,当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缴纳的金额时,就会产生退税情况,此时应调整所得税费用。 若是以前年度退回,当企业收到以前年度退回的所得税款时,由于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不能直接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而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核算。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在这个过程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于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最终将调整后的金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以反映对以前年度利润的调整。这也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跨期损益调整的相关规定的。 如果是政策性退税,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因为国家政策的原因获得所得税退税,比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获得的退税。对于这种情况,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政策性退税属于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所以计入该科目。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退税优惠,这种退税应作为企业的一项收入进行核算。 总之,不同情况的企业所得税退税在会计分录的处理上有所不同,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