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减免一半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公司享受了附加税减免一半的政策,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相关的会计分录。以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太清楚相关的账务处理方法,担心做错账,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如何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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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附加税。附加税通常是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在我国常见的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它们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来计算征收的。 当企业享受附加税减免一半的政策时,在会计处理上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记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于减免的税款,我们在会计分录的编制上要体现出这一优惠。 具体来说,在计提附加税时,原本应该全额计提。比如,我们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例,假设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那么全额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为10000×7% = 700元。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 700;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由于享受了减免一半的政策,实际缴纳时只需要缴纳350元(700×50%)。在缴纳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贷:银行存款 350;贷:营业外收入 - 税收减免 350。这里将减免的35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因为这部分减免相当于企业获得的一项额外收益。 对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处理方式也是类似的。比如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同样先全额计提,然后在缴纳时将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做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通过准确的会计分录编制,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的税务处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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