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做账?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做账方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特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为3%,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下可能适用更低的征收率,比如1%。 在日常业务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账务处理如下: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批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0300元。第一步,要先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这里征收率是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 = 10300÷(1 + 3%) = 100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 = 10000×3% = 300元。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 当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免税标准,根据现行政策,其免征的增值税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其之前计提的应交增值税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比如之前计提了1000元的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1000;贷:其他收益 1000。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会影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例如,根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等文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