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回避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回避程序是保障行政公正的重要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行政回避。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行政人员和他要处理的事情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时,就不能参与这件事,要换其他人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行政回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回避申请的提出。回避申请可以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行提出,当他们发现自己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存在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向所在行政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另外,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如果当事人认为某行政人员与该行政事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就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让该人员回避的请求。 二是回避申请的审查。行政机关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判断提出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也就是看该行政人员是否确实与所处理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一般会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审查工作。 三是回避决定的作出。经过审查后,行政机关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如果审查认为回避理由成立,就会决定该行政人员回避,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来处理该事务;如果认为回避理由不成立,会驳回回避申请,该行政人员继续处理该事务。 四是回避决定的告知。无论作出何种决定,行政机关都要将结果告知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如果是驳回申请,还应该说明驳回的理由,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行政回避程序旨在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通过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防止行政人员因利益关系而影响行政事务的公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