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我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现在我打算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不清楚这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担心如果超过时效去起诉,我的权益就没办法得到保障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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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一个在行政法律领域中很重要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含义。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在不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下,直接就行政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关于其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简单来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那一天开始,你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去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过,如果在这两年里出现了像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你因为生病等其他障碍没办法去行使请求权,并且这种情况发生在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那么时效就会暂时停止计算,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后,时效接着继续算。 所以,如果你打算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一定要密切关注这个时效规定,确保在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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