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要交费吗?
我打算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知道打这个官司需不需要交钱。要是要交的话,费用是怎么算的呢?我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以免到时候出现预算不足的状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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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通常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行政诉讼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时,按照规定向法院交纳的各种费用。这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申请费,还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有几类案件是不用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比如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对于一般需要交纳费用的行政案件,受理费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如果案件涉及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情况,费用按照不同标准交纳。例如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等。所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前,最好详细了解相关费用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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