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肇事方赔偿了保险公司是否还要赔?


在车祸发生后,即使肇事方已经进行了赔偿,保险公司是否还要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同类型保险的性质。保险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获得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利益。而人身保险则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 对于财产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在车祸中,如果涉及车辆维修等财产损失,肇事方已经赔偿了全部损失,那么财产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再进行赔偿。因为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已经得到了弥补,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额外的赔偿。例如,车辆维修费用是5000元,肇事方已经全额支付,此时车主再向自己的财产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受理。 然而,对于人身保险,情况则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也就是说,在人身保险中,即使肇事方已经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受害人依然可以向自己的人身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比如,某人在车祸中受伤,肇事方赔偿了医疗费等费用,而该人之前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那么他仍然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车祸后肇事方赔偿了,保险公司是否还要赔取决于保险的类型。财产保险一般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在损失已得到弥补的情况下不再重复赔偿;人身保险则不受此限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