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刑法里,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不太清楚这个概念,也不知道具体的年龄界限,想弄明白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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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对刑责年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相对负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的犯罪情况下,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在其他一些犯罪情形下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处于这个年龄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又还不完全成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明确指出了,处于这个年龄区间的人,只有实施了这八种特定的严重犯罪行为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这八种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行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考虑。十四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智力和知识有了一定发展,但毕竟还不够成熟,对很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认识不足。所以法律只要求他们对一些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犯罪负责。 此外,《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还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进一步细化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下限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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