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回事。我身边有人处在这个年龄阶段,好像做了一些可能涉及违法的事,我不太清楚他这种情况要不要负刑事责任,所以想知道刑法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个法律术语,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个年龄阶段,行为人只对特定的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对所有犯罪行为都负责。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的“已满十四周岁”,指的是过了十四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比如,一个人在十四周岁生日当天实施了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不承担相对刑事责任的,只有过了生日第二天才可能承担。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这个年龄段的人,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还没有完全成熟。对于一些性质特别恶劣、危害极大的犯罪,他们是能够认识到其严重性的,所以要对这些犯罪负责。而对于其他犯罪,由于他们的认知和心理发展还不完全,可能无法充分认识到行为的后果,所以暂不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又进行了补充,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进一步规范,体现了法律根据社会发展情况的适时调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