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执行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孩子今年刚满16岁,前几天和别人发生冲突,听说可能会被刑事拘留。我很担心,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刑事拘留不执行的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我家孩子这种情况会不会被执行刑事拘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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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关于刑事拘留不执行年龄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并非刑事拘留。 而在刑事拘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也就是说,不满十二周岁的人,通常不会因为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但如果是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也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保护社会安全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总之,不同年龄段在法律上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在判断是否会被刑事拘留时,要综合考虑年龄、所犯罪行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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