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离婚还有其他办法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了,实在过不下去了,但我不想通过起诉这种方式离婚,想问问除了起诉离婚,还有没有其他能离婚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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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除了起诉离婚,还有协议离婚这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方式相对起诉离婚,程序更为简便、快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总之,协议离婚是一种相对平和、便捷的离婚途径,但需要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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