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立案?
我发现所在公司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涉及金额还不小。我想举报他,但不确定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不会立案处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对于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有没有权力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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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起点是6万元,“数额巨大”起点是100万元。也就是说,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6万元及以上的,就达到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处理。 所以,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且达到了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立案侦查,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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