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满一年了会变更为监视居住吗?
我之前因为涉嫌一些事情被取保候审了,现在取保候审已经满一年了。我不太清楚之后会怎样,听说可能会变更为监视居住,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会这样啊?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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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取保候审满一年时,司法机关有几种处理方式。如果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尚未完成,而又需要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以便进一步处理,那么是有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的。这是因为监视居住相较于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程度更高一些。但并不是说取保候审满一年就一定会变更为监视居住,也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证据已经收集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有很大可能适用缓刑等情况,直接解除强制措施;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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