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达到多少金额会构成刑事案件?


侵犯商标权达到一定金额会构成刑事案件,这涉及到刑法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侵犯商标权的概念。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侵犯商标权就是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此外,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也属于刑事案件的追诉范围。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对于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