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我之前受了工伤,已经获得了一次赔偿。现在旧伤复发,需要再次进行治疗和赔偿。我不太清楚这次赔偿的金额该怎么算,是和第一次一样吗?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工伤二次赔偿的具体金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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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赔偿指的是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依法再次获得相应赔偿的情况。要确定赔偿金额,得先弄清楚二次赔偿包含哪些项目。一般来说,常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 医疗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治疗费用在规定的目录和标准范围内,就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是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安排护理,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能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的调整。总之,工伤二次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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