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怎样规定的?
我不太清楚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回事。我自己有工资收入, 还有点兼职收入,不知道这些加起来怎么算应纳税所得额,也不知道在计算的时候有哪些扣除项目,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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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重要的税收概念,它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简单来说,它指的是个人在一整年里取得的各项收入,经过一系列法定扣除之后剩下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金额将按照对应的税率来计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对于收入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是按照全部收入来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扣除项目都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
举个例子,假如小李全年工资收入为10万元,劳务报酬收入2万元,他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一共1万元,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子女可以扣除1.2万元,那么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首先,劳务报酬收入2万元,减除20%费用后为1.6万元,所以他的全年收入额为10万 + 1.6万 = 11.6万元;然后,减除6万元费用,再减去社保公积金1万元和专项附加扣除1.2万元,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11.6万 - 6万 - 1万 - 1.2万 = 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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