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在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方面,该法规定,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同时,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依据就是《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二条。 在安全防范方面,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这是该法第十八条的要求。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此规定来源于《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四条。 在情报信息方面,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这在《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该要求出自《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四条。 在应对处置方面,发生恐怖事件,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的应对处置措施,如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等。这些措施的依据是《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九条等条文。此外,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体现了《反恐怖主义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