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校园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和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校园伤害事故指的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在2024年,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和侵权责任,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是校园伤害事故赔偿范围的主要依据。 对于侵权责任的划分,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儿童在校园受到伤害,学校通常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应有的教育和管理义务。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这部分学生,需要受伤学生一方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才会承担责任。 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时,家长和学校都要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