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除了修车费还有其他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被追尾,除了修车费之外,是有可能获得其他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来说,对于新车或行驶里程较少、车况良好的车辆,在发生较为严重的碰撞事故后,即便修复完毕,其在二手车市场的价值也会降低,这就是车辆贬值损失。不过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存在一定争议。部分法院认为车辆贬值损失属于间接损失,通常不予支持;但如果车辆贬值情况较为严重,且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部分法院也可能会酌情考虑赔偿。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若能证明车辆贬值损失是因本次追尾事故直接导致的合理损失,就有获得赔偿的可能。
其次是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在车辆维修期间,因为无法使用该车辆,您可能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打车或者租车来满足日常出行需求,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这一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款,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您因车辆维修期间乘坐地铁、公交产生的费用,或者合理的租车费用等,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此外,如果在追尾事故中您 身体受到伤害,还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