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人追尾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当车被人追尾时,在法律上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是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这指的是因追尾事故直接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坏所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车辆维修费用是最常见的直接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如果车辆因事故严重受损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重置费用,也就是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所需的费用。 其次是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其中包括车辆施救费用,当车辆发生追尾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需要专业的救援服务将车辆拖离现场到维修地点,这笔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还有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如果车上装载有货物等物品,因事故导致这些物品损坏或丢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另外,如果是营运车辆,比如出租车、货车等,在维修期间无法正常运营,会产生停运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再者是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在追尾事故中造成了人员受伤,那么伤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这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因治疗受伤所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误工费方面,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则是指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也在赔偿范围内。如果造成了残疾或死亡,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