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工伤九级赔偿金额是多少?


工伤九级赔偿是指职工因工受伤,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后,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工伤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根据该条例制定的实施办法。对于九级工伤赔偿,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项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江西省为例(安义属于江西),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在安义,这两项的具体标准要参照江西省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此外,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除了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工伤职工还可能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赔偿。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安义工伤九级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时长以及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来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