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财产分割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我和前夫打离婚官司,一审判决下来,财产分割我觉得特别不合理。房子明明是我出了大头钱买的,却判给他多一些份额。我心里特别憋屈,想问下对离婚一审财产分割结果不服的话,能不能上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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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对一审的财产分割结果不服,是可以上诉的。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简单来说,上诉就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满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请求。当涉及离婚一审财产分割时,若一方认为分割结果没有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平处理,就能够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在离婚财产分割一审判决下达后,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服,要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内提出上诉;如果是裁定,则需在十天内上诉。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一审判决或裁定就会生效,您将不能再上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上诉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比如一审判决在认定财产性质、分割比例等方面存在错误,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况。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二审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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