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及其限制是什么?
我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下来我不太满意,想上诉。但又担心上诉后刑罚会加重。我就想知道上诉不加刑原则到底是怎么回事,它的具体内容是啥,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呢?
展开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让被告人受到比一审更重的处罚。 这一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解除其上诉的顾虑,使其能够放心地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这个原则,被告人可能会因为害怕上诉后被加重刑罚而不敢上诉,这样就会限制他们的司法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不过,上诉不加刑原则也存在一定的限制。一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而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认为判决结果对被告人处罚不够而上诉,那么二审法院是可以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二是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若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法院也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