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的外国人是否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我想了解下,要是有外国人在我国犯罪了,法律上会不会对他们使用驱逐出境这种附加刑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适用,适用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我国,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是可以适用驱逐出境这一附加刑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这里要明白,它是一种专门针对外国人的刑罚,具有特定的适用对象。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一规定赋予了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以及如何适用的权力。 这里说的“可以”,意味着并非所有犯罪的外国人都一定会被驱逐出境,而是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人的具体情况等。如果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危害了我国的国家利益、社会秩序,那么司法机关就很可能会决定对其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有两种适用方式,一种是独立适用。这通常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就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另一种是附加适用。当外国人所犯罪行比较严重,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一般是在主刑执行完毕之后,再执行驱逐出境。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经济犯罪、轻微刑事犯罪等,如果根据具体案情认为可以不立即驱逐出境的,可能会独立适用驱逐出境;而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的外国人,则可能会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总之,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是有明确法律规定且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灵活运用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