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费是由商险还是强险承担呢?
出了交通事故,涉及到车辆定损和人员受伤鉴定。现在鉴定机构已经出了鉴定报告,也产生了一笔鉴定费。我搞不清楚这笔鉴定费该由商业保险来承担,还是由交强险来承担,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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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等案件中,鉴定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来了解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具有强制性和基本保障性,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而商业险则是投保人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状况自愿购买的保险,其保障范围和赔偿额度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鉴定费通常是为了查明事故损失情况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足以覆盖包括鉴定费在内的全部损失,且该鉴定费属于为确定保险事故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那么鉴定费一般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得到赔偿。但如果交强险赔偿限额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就需要根据商业险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商业险是否承担剩余部分的鉴定费。有些商业险合同会明确约定鉴定费等间接损失是否属于赔偿范围,如果合同约定赔偿,那么商业险就要承担相应部分;如果合同明确排除鉴定费的赔偿,那么鉴定费可能就需要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 所以,鉴定费由商险还是强险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和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在理赔过程中遇到争议,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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