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我负次责,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在车祸当中,如果您负次责,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咱们先了解一下伤残鉴定费用是什么。伤残鉴定费用就是受害人去专业机构做伤残鉴定时需要支付的费用,这个鉴定很重要,它能确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进而确定赔偿数额。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投保了相关保险,首先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费用,会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因为您负次责,那么对方可能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如果您是和对方车辆发生事故,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会在其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对方可能承担主要份额,您承担次要份额。比如,经过责任划分确定对方承担70%的责任,您承担30%的责任,那么鉴定费用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法院可能会判决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所以具体的承担方式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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