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日最新婚姻法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四月七日发布的最新婚姻法内容。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婚姻相关的事务,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之类的,不知道新婚姻法在这些方面有没有新的规定,所以很想知道这个最新婚姻法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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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相关婚姻家庭法律规定被整合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所以不存在四月七日“最新婚姻法”的说法,而是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来看相关法律规定。 在结婚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这些情况,那么这段婚姻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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