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进行仲裁时是否需要对工伤认定进行中止?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单位不给我认定工伤,我打算去申请仲裁。但我又担心在仲裁过程中,工伤认定这一块会不会受到影响,需不需要先中止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想问问懂的人。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一方进行仲裁时是否需要对工伤认定进行中止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行政确认行为。仲裁则是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也就是说,当工伤认定需要参考仲裁等其他程序的结果时,才会出现中止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如果仲裁的内容与工伤认定的核心事实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工伤认定程序不需要中止。例如,仲裁只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纠纷,和工伤发生的事实、原因等没有关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继续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工伤认定。 但要是仲裁涉及到与工伤认定密切相关的问题,比如劳动关系的确认。因为只有确定了存在劳动关系,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需要等待仲裁结果出来,才能继续工伤认定的工作,也就是要对工伤认定程序进行中止。 所以,一方进行仲裁时是否要对工伤认定进行中止,关键看仲裁的内容是否与工伤认定的依据有直接关联。如果有直接关联,通常需要中止;若没有直接关联,则一般不需要中止。职工和用人单位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关注相关程序的进展,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