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和别人有一些经济往来,所有沟通都是通过聊天软件进行的,有很多聊天记录。现在对方不认账了,我想把这些聊天记录当作证据,不知道聊天记录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展开


聊天记录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聊天记录就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表明电子数据,也就是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然而,要让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效应并被法院采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聊天记录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能经过篡改或者伪造。如果对聊天记录进行了删减、修改等操作,那么这份证据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第二,聊天记录要与案件有直接的关联性。也就是说,聊天记录的内容要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个事实或者争议点。例如在经济往来纠纷中,聊天记录里要有关于款项的金额、用途、支付时间等关键信息。第三,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如黑客攻击、盗取账号等方式获取聊天记录。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要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最好能提供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比如手机等设备,并且要保证该设备中的聊天记录未被删除或者修改。同时,可以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以增强其证明力。总之,只要聊天记录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要求,就能够在法律上产生相应的效应,为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