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物是否是平均分配?


在探讨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物是否平均分配之前,我们先明确共同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拥有这个东西,不分你多少我多少。 对于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物是否平均分配,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而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通常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家庭关系等共同共有中,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会考虑到很多因素,不一定是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不是简单地平均分配。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再比如,在继承关系中,共同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也不一定是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物不一定是平均分配,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当涉及到共有物分割时,建议共有人之间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