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演唱会门票不能退是否违法?

我买了一场演唱会的门票,结果临时有事去不了了,想退票,可主办方说门票不能退。我就想知道,他们这种门票不能退的规定合不合法呀?我这钱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了吗?
展开 view-more
  • #门票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演唱会门票不能退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当你购买演唱会门票时,就与主办方形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如果主办方在售票时明确告知门票售出不退,且你是在知晓该规则的情况下自愿购买的,这可以看作是双方达成的一种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若门票上的不退票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主办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主办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其次,还要考虑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演唱会无法正常举办,那么主办方不能以门票不退为由拒绝退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消费者自身原因如临时有事不能观看演出,通常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如果因重大突发情况等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消费者显失公平,也可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此外,如果主办方的不退票规定存在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如果主办方的不退票规定属于上述无效情形,那么就是违法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