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具体合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他们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这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自己签的合同,不管什么情况,都是无效的。比如一个六岁小孩和别人签了买卖玩具的合同,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六岁小孩心智还不成熟,没办法正确理解合同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他们订立的合同,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打个比方,一个十岁孩子和别人签了一份购买学习用品的合同,价值比较高,这种情况下,得经过孩子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合同才有效。还有单纯获取利益的合同,像接受别人赠与财物,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比如买个小零食、小文具之类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本身就是有效的。相对人还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没表示的,就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用通知的方式作出就行。 最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的合同是有效的。比如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在一家餐厅打工,以打工收入维持生活,他签的合同就和成年人签的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追认: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事后表示认可使其生效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