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前段时间以公司名义签了份合同。现在有人质疑合同效力,说我只是小股东,没资格签。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小股东签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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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小股东签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白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只要小股东在签订合同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合同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合同内容也不违法违规,那么从基本条件上看合同是有效的。 其次,要看小股东签订合同的权限。如果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内部有明确规定,某些合同必须由特定的人员(比如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过特定的程序(如股东会决议)才能签订,而小股东没有按照这些规定来操作,此时合同可能会面临效力瑕疵。例如,公司规定重大交易合同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小股东擅自签订这类合同,其他股东可能会以其越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不过,也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如果小股东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限,那么即使小股东实际上没有权限,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最后,还要考虑合同的相对方。如果合同相对方是善意的,并且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或者做了合理的准备,从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相对人的角度出发,法院也可能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 总之,判断小股东签的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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