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都是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定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了轻伤,现在对方说要告我故意伤害罪。可当时是他先动手的,我属于自卫。我想知道是不是只要造成对方轻伤就一定会按故意伤害罪处理,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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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造成他人轻伤并不一定都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判定。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构成这个罪名,需要同时满足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明确指出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一定程度(比如造成轻伤)会构成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出现轻伤结果就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冲突中,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即使造成对方轻伤,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还有可能存在过失导致他人轻伤的情况。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致人轻伤在我国刑法中一般不构成犯罪,通常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能仅仅依据轻伤这一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起因、过程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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