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官司是不是不好打?


医疗事故官司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不能简单地说不好打。以下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医疗事故官司的难点在于证据收集。医疗过程涉及大量专业的医学知识和复杂的诊疗记录。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患者要收集到完整、准确的证据并非易事,例如对于一些电子病历的获取和认定,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此外,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鉴定不仅耗时较长,而且要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情况,这对于非医学专业的患者来说难度较大。 其次,在法律适用和责任认定方面也有一定难度。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条文众多,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要准确判断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责任比例,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如何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是一个关键问题,这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行为的各个环节。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医疗事故官司无法胜诉。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应对。第一,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第二,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为患者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第三,积极配合医疗鉴定等程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总之,虽然医疗事故官司存在一定难度,但只要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合法途径,患者是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