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无论任何情况都要担责吗?
我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对方说不管啥情况我都得担责。可我觉得事故不全是我的错。我就想弄清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真的不管啥情况都得负责吗?
展开


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情形中,并非无论任何情况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责任。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表明,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规定了不同情形下的责任划分。比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事故是由对方故意造成的,比如“碰瓷”,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担责。另外,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会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所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等来确定责任承担,并非无论任何情况机动车一方都要担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