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价外费用是否准予扣除?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涉及到了价外费用。我不太清楚在税务方面,价外费用是不是可以扣除。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在缴纳税款时能不能把这部分费用扣除掉,不然会多花不少钱,心里没底,希望有人能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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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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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是否准予扣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价外费用的概念。价外费用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除了价款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这里表明,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价外费用是要计入其中的,通常不能直接扣除。 然而,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价外费用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那么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比如,企业为销售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装卸费等合理的价外费用,在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等前提下,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综上所述,价外费用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有不同规定。在增值税方面一般计入销售额不允许扣除,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价外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在处理价外费用扣除问题时,要准确把握不同税种的规定,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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