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参与出资买的房是否算子女的个人财产?


在法律层面,判断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子女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是婚前购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小明在结婚前,其父母出资为他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婚后购房。根据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若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可以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和小王结婚后,小张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张名下,若小张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小张,那么该房屋一般属于小张和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若有书面协议等明确表示只赠与小张,那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 另外,对于出资的形式也很重要。如果父母是借款出资,那么无论房屋归属如何,子女都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如果是赠与出资,就要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判断房屋是否为子女个人财产。总之,判断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子女个人财产,要结合购房时间、出资形式、产权登记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