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所购婚房若无明示赠与双方是否属个人财产?
在探讨父母为子女所购婚房若无明示赠与双方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各自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具体来说,如果是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婚房,只要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子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明在结婚前,他的父母出资给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明名下,父母也没有说这房子是给小明和他未来妻子两个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明的个人财产。即使小明以后结婚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小明个人。
而在结婚后,如果父母为子女购买婚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情况下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父母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等方式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自己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小张结婚后,他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并且父母与小张签订了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小张一人,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父母为子女所购婚房若无明示赠与双方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分结婚前和结婚后两种情况来看,并且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表示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这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