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就归子女所有?

我家的房子是父母购置建造的,但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现在父母和我因为房子有点矛盾,我想知道这房子是不是就完全归我所有了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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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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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房屋完全归子女所有。下面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产权登记的基本概念。房屋产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房屋登记在谁名下,谁就被推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说明产权登记在房屋所有权认定上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很多父母出于各种原因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如果父母是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通常就转移给了子女。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赠与行为完成,房屋就归子女所有。 但是,如果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出于赠与的意思,比如是为了规避债务、方便贷款等原因而进行的登记,那么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可能仍然属于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才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种情况,那么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可能会被重新认定。 此外,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比如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属,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不能简单地认定房屋就归子女所有,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是否存在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否有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以及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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